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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流相对应,机防交易

弗里德曼现代货币数量说:人力(财富)永恒为正,其他都是负相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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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丽. · 2022-09-27 · 0

费雪方程式:看着MV吃葡萄(MT=PT),稳定不变是TV,货币量和物价呈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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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丽. · 2022-09-27 · 0

认政2件事(认识时滞、行政时滞)——内在时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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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丽. · 2022-09-27 · 0

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表现:自动得到福利

双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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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丽. · 2022-09-27 · 0

赤字预算——扩张政策(增支减税),盈余预算——紧缩政策(减支增税,发行国债),中性政策——供需平衡

发行国债是紧缩性的财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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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丽. · 2022-09-27 · 0

一般性转移支付:落后、贫困、资源枯竭

专项转移支付:具体领域的委托代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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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丽. · 2022-09-26 · 0

地方管地方,央企交中央

车船分开归中央,车船一起归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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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丽. · 2022-09-26 · 0

编制都是自下而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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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丽. · 2022-09-23 · 0

带“基金”都是专款专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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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丽. · 2022-09-23 · 0

全国、县级人大:审查、批准预算有关的事

县以下增加三项:监决调(监督、决算、调整)——因为没有常委会

人大常委:监决调

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组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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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丽. · 2022-09-23 · 0

年度预算:立法、批准、公开

多年预算:每年编制

按预算项目是否直接反映经济效益分类:投入项目讲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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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丽. · 2022-09-23 · 0

1、关于产品责任的说法

  • 产品的生产者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归责
  • 产品的销售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归责
  • 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 产品责任是专指因产品存在缺陷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

2、《反垄断法》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

  • 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3、对于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专利权的主体是依法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专利权人:

  •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
  • 发明人或设计人
  • 受让人
  • 外国人
  • 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

5、专利权客体(是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 发明专利期限--20年
  • 实用专利期限--10年
  • 外观设计专利期限--15年

6、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 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 主要利用本单位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完成的发明创造

7、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

  • 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 劳动合同的必要性条款不完善,会导致合同不能成立
  •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但双方当事人约定需公正方可生效的合同,其生效时间始于公正之日

8、关于商标权的内容

  •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 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在此期间未能班里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款账期,每次续展有效期未10年
  •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9、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与人民生活关系比较密切,直接涉及人民健康的极少数商品:

  • 人用药品
  • 烟草制品,
  • 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

10、安全保障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

11、消费者有依法求偿权,求偿主体包括

  • 商品的购买者、使用者
  • 服务的接受者
  • 第三人。即消费者之外的因某种原因在事故发生现场而受到损害的人

  求偿的内容包括:

  • 人身损害(无论是生命健康还是精神损害)赔偿
  • 财产损害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12、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13、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 有产品质量检验的合格证明
  • 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的厂名和地址
  •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 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 特殊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运输注意事项

14、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实施的,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

  •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
  • 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15、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

  • 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 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 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 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 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 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16、专利权人享有的财产权利包括:

  • 独占实施权
  • 实施许可权
  • 专利转让权
  • 产品标示权
  • 专利权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放弃其专利权

17、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 新颖性
  • 实用性
  • 富有美感
  • 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18、过错性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9、《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劳动合同期限
  •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劳动报酬
  • 社会保险
  •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选择性条款包括:

  • 可约定试用期
  • 培训
  • 保守秘密
  • 补充保险
  • 福利待遇

20、有关商标注册审查程序

  •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
  • 对符合规定的或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就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1、关于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争议的几项特定规则:

  • 销售者有先行赔付义务
  •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 变更后的企业仍应就变更前企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若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 消费者通过展销会购买商品受到损害的,展销会结束后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要求赔偿

2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包括:过错性解除、非过错性解除、经济性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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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艳 · 2022-09-23 · 0

房产税纳税人——4个地方,没有农村。4个人没有出典人

契税:转移权属(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向承受人征收的财产税。是地方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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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丽. · 2022-09-22 · 0

免征个税——国家给的(省部级以上)

税收优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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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丽. · 2022-09-22 · 0

1、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外事务的法律文件

2、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种特殊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人数

  • 有限责任公司---50人以下
  • 股份有限公司---2-200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关于我国公司名称登记管理工作

  • 我国实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制度
  • 公司名称经预先核准后,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 在公司名称保留期内,不得以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从事营业,也不得转让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保留期届满,不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其名称自动失效

5、修改公司章程

  • 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修改公司章程是股东会的职权

7、公司名称是指公司章程记载,并经商事登记机关核准注册的,表彰公司商事主体特征的,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以与其他商事主体相互区别的固定称谓

8、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9、董事会是由全体董事组成的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享有业务执行权和日常经营的决策权(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成员人数:

  • 有限责任公司---3-13人
  • 股份有限公司---5-19人

10、股东会的职权

  • 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
  • 决定增减公司注册资本
  • 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需解散以外,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12、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 通知、公告债权人
  •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 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1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一般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1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股份,但是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15、上市公司特别规定

  • 独立董事制度
  • 关联董事的回避制度
  • 特别决议事项制度
  • 财务披露义务

16、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说法

  • 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
  •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都享有优先购买权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 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17、关于公司住所的说法

  • 公司住所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 设立公司必须有明确的住所
  • 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且须在登记机关辖区内
  • 设有分支机构的,以总公司的所在地为住所
  • 公司住所的确定和变更以登记为要件,不经登记的公司住所,不得对抗第三人

18、公司的特征

  •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 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如:依法设立的、拥有独立的财产、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等)
  • 公司以章程为存在和活动的根据

19、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议事规则,下列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修改公司章程
  •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1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尽的义务

  •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 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1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股份,须遵守的规则

  • 记名股票可以背书转让或以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转让
  • 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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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艳 · 2022-09-21 · 0

1、合同根据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 双务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 单务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仓储合同

2、根据有关联的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划分,可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

  • 主合同---借款合同
  • 从合同---担保合同

2.1、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物为要件,可分为诺诚合同和实践合同

  • 诺诚合同(不要物合同)--租赁合同、仓储合同
  • 实践合同(要物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和定金合同

3、民事行为能力人判定: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精神致力正常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18周岁,不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4、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被确认无效所产生的效力是溯及既往的,即从合同成立时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是无需支付对价而获得利益的行为,如无条件的赠与、接受奖励等

6、关于合同的订立和成立的说法

  • 合同的订立强调的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行为或过程,合同的成立所体现的是合同订立活动结果
  • 合同的成立离不开订立合同的行为
  • 合何合同的成立都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合意
  • 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是两个密切联系的概念

7、要约---商店中表明价格的商品销售、悬赏告         要约邀请形式---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寄送                                的价目表

8、关于要约的说法

  •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
  • 在不给相对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可以撤回已经发出的要约
  • 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9、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郭师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前,缔约过失责任人存在主观上的过错,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10、合同的履行中全面履行原则相关内容:

  • 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11、中止的法律事实

  • 合同履行---最正常、最主要形式
  • 抵消---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义务时,将两项义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失
  • 提存---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
  • 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
  • 混同---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终止的事实

12、关于混同的说法

  • 混同属于事件的范畴
  • 混同使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 发生混同的原因有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
  • 概括承受是混同的主要原因,常见的现象是企业的合并
  • 特定承受是债权人让与或债务人承担而承受权利义务

13、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 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 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人的责任是较重的
  • 如保证合同当事人双方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4、关于定金的说法

  •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
  •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 定金具有担保的作用
  •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支付定金方违约,必能拿回定金

15、合同的担保形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定金

16、合同的保全是指为了防止“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

17、关于代位权的说法

  • 债权人的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而无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 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债权人享有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18、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说法

  • 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即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单方意思表示通知对方即可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不必经对方的同意
  • 合同解除的类型包括协议解除和基于解除权的解除
  1. 协议解除(双方)
  2. 基于解除权的解除(单方)---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19、违约责任只在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产生,对干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并不发生违约责任

20、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违约行为、主观过错。其中违约行为是构成违约责任的首要条件

21、无效合同的类型: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
  •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合同

22、行使撤销权须向法院提起诉讼:

  • 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 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
  • 可撤销的合同是针对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的情形,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的合同均未生效,因此属于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的合同均不能视为可撤销合同。

23、关于可撤销的合同

  • 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合同当事人,能通过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
  •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可撤销的合同一经撤销,合同当事人之间编消灭合同关系,这一效力追溯到“合同成立时“
  • 合同在被撤销之前均为有效合同
  • 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能主动予以撤销

24、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

25、关于要约的说法

  • 要约也称为发盘
  • 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 要约发出后,在一定期间对要约人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 要约一般是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 要约发出后,只要相对人作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26、关于承诺的说法

  • 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不能由第三人向要约人作出
  • 承诺必须在有效期内作出
  •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如果受要约人对合同的标的、价款和履行期限进行修改,则视为新要约
  • 承诺不存在撤销的可能

27、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28、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

29、、撤销权行使的客观要件之一是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

  • 放弃债权或者债权担保
  • 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
  • 无偿转让财产
  •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等

30、关于合同的转让

  • 合同的转让不会改变合同的内容,但合同的当事人会发生变化
  • 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不能转让
  •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但无需经过债务人的同意

31、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

  • 继续履行
  • 支付违约金
  • 违约损害赔偿

32、违约的免责事由包括:

  • 不可抗力
  • 免责条款
  • 受害人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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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艳 · 2022-09-21 · 0

综合所得——工劳特稿(功劳特高)——超额累进345

分类所得——偶然财利经——最精明的经,经营所得和别人不一样535(我扇我),剩下的都是20%

计税方法:居民个人的劳特高打8折计算,稿酬8折后再打7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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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丽. · 2022-09-21 · 0

领导者的技能:越到高层对概念技能要求越高,对技术技能的要求越低,所有领导都需要具备人际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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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丽. · 2022-09-20 · 0

关税纳税人:出发相对应,进收相对应

关税缴纳:进口14日,出口24小时,

缴款:填发缴款书15日内缴款,延期提供担保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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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丽. · 2022-09-20 · 0

1、关于物权的说法:

  • 物权的标的必须是特定物
  • 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必须是独立物和有体物,不能是行为
  • 物权只能是以独立于人身之外的物作为客体

2、同一标的物上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或性质相同的物权时,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干成立在后的物权

3、物权的原则

  • 物权法定原则---法律直接规定,不能自由创作
  • 一物一权原则---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得有互不相容的两个以上的物权同时存在同一标的物上
  • 物权公示原则---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

4、关于物权公示原则的说法:

  • 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由法律规定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抵押权涉及不动产登记,因此质押权的设立不涉及不动产登记

5、关于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说法

  • 变更登记前后的权利主体一致,变更登记前后的权利人是同一人
  • 转移登记属于交易行为
  • 变更登记前后的权利主体一致,变更登记前后的权利人是同一人
  • 变更登记不需要缴纳税款

6、登记机关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时效

7、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8、自物权即是所有权

9、从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和地役权

10、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1、所有权的四项权能:

  • 占有权
  • 使用权
  • 收益权
  • 处分权(核心、根本标志)

12、所有权的特征:

  • 独立性
  • 全面性
  • 单一性
  • 存续性
  • 弹力性

13、所有权取得

  • 原始取得---首次取得:生产、孳息

                            公法取得:国有化、没收

                            其他法律确定:占有、添附、    发现埋藏和隐藏物、拾得遗失物、善意取得

  • 继受取得---因法律行为取得:买卖合同、赠与、互易

                           因法律行为外取得:继承、遗赠、其他合法原因

14、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包括混合、符合和加工三种情形

15、所有权的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

  • 绝对消灭(物毁损或灭失导致原物权的终止)

甲的汽车被朋友借用后因交通事故彻底损毁

乙收藏的古董花瓶被打碎

丙的房屋在火灾中被烧毁

  • 相对消灭

丁将其所有的一枚钻石戒指丢弃

权利人转让或抛弃物权或作为权利人的公民死亡

16、《物权法》规定:

  • 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17、所有权共有

  • 按份共有---分别共有财产的处分应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
  • 共同共有---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能对共同财产确定份额

*共同共有的成立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同共有财产的处分应经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各共同共有人对整个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二者区别:成立原因你不同,权利享有不同、对共有物的管理不同,对第三人形式权利不同

18、关于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

  • 用益物权是独立的他物权
  • 用益物权具有使用的目的(通过物之价值担保债权得以清偿)
  • 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
  • 用益物权得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

19、用益物权内容包括: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土地承包经营权
  • 宅基地使用权
  • 地役权

20、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为国家所有的土地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和法人
  • 采取划拨的方式设置建设用地使用权
  • 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21、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说法

  • 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为全民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一般物权所具有的优先权、追及权等效力

22、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公民,而且主要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3、担保物权的法律特征

  • 价值权性
  • 法定性
  • 从属性
  • 不可分割性
  • 物上代位性(担保期间,如担保物灭失,担保物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担保权获得担保物的赔偿金)

24、关于抵押权的说法

  • 抵押权的设立不转移占有
  • 同一抵押物上,可设立数个抵押权
  • 对于不动产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25、质权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证书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以之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享有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26、同一动产上设立抵押权、质押权,留置的,则受偿顺序是:

             留置---抵押---质押

27、关于物权和债权的说法

  • 物权属于支配权,债权属于请求权
  • 物权是法定的,其设定采用法定主义,债权是特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
  • 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
  • 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债权的客体一般指向的是行为
  •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债权不具有追及效力

28、物权的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得丧变更、保护的方法”均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

29、我国需要办理登记的不动产的范围: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 森林、林木所有权
  • 耕地、林地、草地等十地承包经营权
  • 设用地使用权
  • 宅基地使用权
  • 海域使用权
  • 地役权
  • 抵押权
  •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30、抵押权和质权分别符合他物权、担保物权、从物权和有期限物权的定义

31、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受让人须是善意的,即受让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是无权处分人”

  • 受让人已经占有了该财产
  • 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
  • 善意取得既可适用于动产,也可适用于不动产
  • 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物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

32、禁止或限制流通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如枪支弹药、黄金、麻醉品等,适用的有货币和不记名证券

33、我国,用益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

  • 土地承包经营权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宅基地使用权
  • 海域使用权
  • 地役权
  • 国家集体自然资源使用权
  • 探矿权
  • 采矿权
  • 取水权
  • 渔业养殖捕捞权等

34、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说法:

  •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
  •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公民,而且主要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 宅基地使用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
  •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
  • 宅基地使用权是无偿取得,无偿使用

35、关于地役权的说法

  • 地役权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的一种权利
  • 地役权是为了提高自身不动产的效益
  •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 地役权不能由法律强制,应采取协商的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36、禁止抵押的财产(转移占有)

  • 土地所有权
  •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7、可以抵押的财产(不转移占有)

  •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海域使用权
  • 生产设备、原料、半成品、产品
  •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 交通运输工具
  •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38、需要抵押登记的财产主要涉及不动产,一般进行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能生效的有:

  •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可以质押的:

  • 汇票、支票、本票
  • 债券、存款单
  • 仓单、提单
  •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 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 应收账款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40、关于质权的法律特征

  • 质权的设定必须转移占有
  • 质权的标的主要为动产或权利,不包括不动产
  • 质权具有物上代位性、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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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艳 · 2022-09-20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