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中规定:工业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和房间隔墙,一级为不燃性,耐火极限0.75小时;二级为不燃性,耐火极限0.5小时。
建规特例又规定:除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小时;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小时。
首先表中的基本规范已经规定了一二级非承重外墙必须为不燃性墙体,且一级为0.75小时,二级为0.5小时。而特例在没有任何增补措施的前提下,要求在使用不燃性墙体时耐火极限不低于0.25小时,使用难燃性墙体时为0.5小时。不矛盾吗?这个特例是在增补了什么防火措施的前提下把原来表中的要求降低的?还是说表中的要求只是针对的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来进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