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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8980.00元

 

一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甲、乙丙、丁、戊

甲类特征:

1、闪点<28度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黄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可爆炸的物质

例:助记:1、名字中有这八个字的就是甲类

甲、乙、丙、烷、苯、烯、氢、磷

2、危险品的棉状物

赛璐珞棉甲类

赛璐珞板(片)乙类

3、钾、钠、锂、钙、锶。甲类

4、硝酸铵最早作用是做火药 甲类

5、酒精度38度及以上的白酒散装的是甲类

如装在瓶中的是丙类

甲类 :1、石脑油、二硫化碳、酒精度为38度及以上的白酒

2、电石、碳化铝

3、赛璐珞棉、硝化纤维胶片

5、硝酸铵

乙类特征:

1、闪点大于等于28度小于60度的液体

2、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易燃固体

5、助燃气体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乙类: 1、丁烯醇、乙酰丙酮、樟脑油

4、硫磺、镁粉、铝粉、赛璐珞板(片)、硝化纤维漆片、硝化纤维色片

丙类特征

1、闪点大于等于60度的液体

2、可燃固体

丙类: 1、糖醛、植物油、白兰地成品库

2、粒径大于等于2mm的工业成型硫磺

闪点大于等于60度的柴油、动物油、沥青、蜡、润滑油、机油、重油、

丁类特征

难燃烧物品

丁类:  酚醛泡沫塑料及其制品 、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水泥刨花板  

戊类特征

不燃烧物品

戊类:不燃气体(1)二氧化碳(2)氮气

硅酸铝纤维、矿棉、石膏及其无纸制品、岩棉、陶瓷棉、

仓库火灾危险性特殊情况

(1)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2)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质量大于物品本身质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二、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第三章 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

一、建筑分类

建筑可分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

民用建筑分1、住宅建筑  2、公共建筑

住宅建筑

1、只要出现有住宅两字就是住宅只要没有说住宅就是公共建筑

2、上面是住宅底下有商业服务网点肯定是商业服务网点这栋楼也是住宅

3、商业服务网点定义: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或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面积不大于300平米的商店

4、建筑分类不考虑地下

一、建筑分类

按照建筑高度和使用性质分类

(一)、住宅建筑

一类:高度>54m的住宅建筑(含设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二类:高度大于27m小于等于54m的住宅建筑(含设商业服务网点的 住宅)

单多层建筑:住宅高度小于等于27m(含设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二)公共建筑

一类:(1)高度>50m的公共建筑

(2)高度24m以上任一楼层建筑面积>1000平米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 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不含住宅)(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是一类高否则是二类高)

(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4)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

(5)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錧、书库

3.4.5条的建筑高度都>24m

二类: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公工共建筑

单多层建筑:(1)建筑高度>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其他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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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宗花 · 2020-04-09 · 0
第四章水喷雾灭火系统
灭火机理(要考)适应范围、工作压力(要考)
水喷雾-开式系统:报警阀用的雨淋阀(通常)
传动管雨淋阀(广泛应用)
表3.1.2就响应时间(要考):灭火时间60S;冷却300S;烃类储罐120S;甲乙类液体及可燃气体120S;储瓶间、库60S
核心是雨淋阀,其①自动控制:两个探测器启动-电池阀(泄压)②手动控制:消防控制室,多线控制盘上面(按钮)接到电池阀上。
当系统使用传动管探测火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要考
1传动管(水喷雾用的)宜采用钢管,长度不宜大于300m,公称直径宜为15mm25mm,传动管上闭式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2.5m
2电气火灾不应采用液动传动管;
3在严寒与寒冷地区,不应采用液动传动管;当采用压缩空气传动管时,应采取防止冷
凝水积存的措施。

注:传动管为开式系统服务,可他上面有闭式喷头;液动-有压水;电器类也不应有液动

防护冷却系统:喷头布置间距1.8m-2.5m;距离障碍物不应大于0.3m

撞击型水雾喷头不能用在电器类场所

细水喷雾:工作压力(要考)、特性-独有的(要考)

成雾原理
1、单流体-液体被高速释放,撕裂成细水雾。
2、双流体异径管-两套管道分别提供灭火介质及雾化介质,相互碰撞从而产生细水雾。
3、双流体同管系统射流成雾-
雾化介质与灭火介质在一套管道内混合,原理同单流体系统。
试验
(1)强度试验-承压情况
(2)严密性试验-泄漏情况 
(3)气密性试验-打进0.28mpa   如:干式消火栓(湿式不用)、双连锁、预作用(有压气体气压0.03-0.05)、双流体 理解:有气要做
 
细水雾开启的东西,也是独有的,叫分区控制阀(就是选择阀-选择防护区)(考点-知道名字)
泵组式高压细水雾闭式系统
分区控制阀(常开)

系统宜选用泵组系统,闭式系统不应采用瓶组系统。
1 液压站,配电室、电缆隧道、电缆夹层,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文物库,以及密集柜存储的 图书库、资料库和档案库,宜选择全淹没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有封闭房间等全淹没条件)
2 油浸变压器室、涡轮机房、柴油发电机房、润滑油站和燃油锅炉房、厨房内烹饪设备及其
排烟罩和排烟管道部位,宜采用局部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对局部系统来说,有具体的保护对象)
3 采用非密集柜储存的图书库、资料库和档案库,可选择闭式系统。

 

喷头的最低设计工作压力不应小1.20MPa
低压系统1.21MPa;高压系统3.45MPa;
闭式系统的作用面积不宜小于 140 ㎡。
每套泵组所带喷头数量不应超过 100 只。
采用全淹没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其防护区数量不应大于 3 (历史:只考过这数)
单个防护区的容积,
对于泵组系统不宜超过 3000m³,
对于瓶组系统不宜超过 260m³。
 
系统组件、管道和管道附件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系统的最大设计工作压力。对于泵组系统,
水泵吸水口至储水箱之间的管道、管道附件、阀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 10MPa
开式系统采用局部应用方式时,保护对象周围的气流速度不宜大于 3ms。必要时,应采取
挡风措施。
对于恢复时间超过 48h 的瓶组系统,应按主用量的 100%设置备用量。
控制与操作
瓶组系统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应急操作控制方式,其机械应急操作应能在瓶组间内直接
手动启动系统
 
细水雾和水喷雾加起来-(考5-6分)
知道原理、用了什么阀、基础参数
 
复习:

消防控制室:24h有人值班;水泵房:有人情况下-开式系统,经专家认证,24h有人值班,水泵控制柜可开手动挡;锅炉房、变压器室:有私炉人员、电器管理人员;柴油发动机房一般没人,不用做直通室外出口。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实务-考10分左右,选型、分类;案例从来不考)
泡沫混合液 foam solution(①发泡倍数比分)
泡沫液与水按特定混合比配制成的泡沫溶液。  
发泡倍数 foam expansion ratio(要考)
泡沫体积与形成该泡沫的泡沫混合液体积的比值。
低倍数泡沫 low-expansion foam
发泡倍数低于 20 的灭火泡沫。<20
中倍数泡沫 medium-expansion foam
发泡倍数为 20200 的灭火泡沫。 ≥20-200
高倍数泡沫 high-expansion foam
发泡倍数高于 200 的灭火泡沫。 >200
 
文丘里效应(了解、吹逼-不考)
文丘里管原理:这个泡沫灭火系统用的比较广泛的,什么意思啊?当你的介质水或者是通过一段突然变窄的管道的时候,他会在管道的两侧形成负压。然后把周围的东西进来。左侧这张图(泡沫混合装置文丘里管)当左边这个水高速通过这段管子的时候他会在这段管子两头形成一个负压、吸力,把这个泡沫吸上来,两个人在这里搞一搞,就形成了泡沫混合液。
当然泡沫混合液通过这段管子的时候,他会把两侧的空气用吸力吸进来,形成泡沫灭火剂,就吹出泡泡,他就是一个介质通过一段突然变窄的管道会形成吸力,这个效应叫文丘里效应。
 
固定式系统 fixed system(要考-一般考半固定)(②系统结构分)(啥都有)
由固定的泡沫消防水泵或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产生器(或喷头)和管 道等组成的灭火系统。
半固定式系统 semi-fixed system
由固定的泡沫产生器与部分连接管道,泡沫消防车或机动消防泵,用水带连接组成的灭火系统。
移动式系统 mobile system(啥都没有-不贵考)
由消防车、机动消防泵或有压水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枪、泡沫炮或移动式泡沫产生器, 用水带等连接组成的灭火系统。
 
(③喷射方式分)(液上好)(半液下考的多)
液上喷射系统 surface application system - 固定/半固定/移动
泡沫从液面上喷入被保护储罐内的灭火系统。
组成:水池-消防水泵-泡沫比例混合器(搞成泡沫液)-泡沫生成器(文丘里管)-汽油储罐(上方白色为-泡沫液)

几种储罐(了解一下)

液下喷射系统 subsurface injection system - 固定/半固定
泡沫从液面下喷入被保护储罐内的灭火系统。
半液下喷射系统 semi-subsurface injection system
泡沫从储罐底部注入,并通过软管浮升到燃烧液体表面进行喷放的灭火系统。

 

系统选型(五星)
1 非水溶性(如:汽油)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液下喷射或半
液下喷射系统2 水溶性(如:酒精)甲、乙、丙类液体和其他对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
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或半液下喷射系统
3 外浮顶内浮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
①顶②溶性介质③怎么喷

泡沫液供给时间(知道概念就行-低倍考过) 

比例混合器

液上:横式、立式泡沫灭火器  移动式:高倍数   半液下:高倍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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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伟 · 2020-04-09 · 0
二、设备用房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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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伟 · 2020-04-10 · 0

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

1一、建筑高度的计算方法

(1)建筑屋面为坡层面时,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2)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女儿墙的平屋面)是,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层面面层高度;(女儿墙不考虑)

(3)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其中最取大值

(4)对于台阶式地坪,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同时满足:

1、有防火墙分隔     独立 

2、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   独立

3、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通道   救援独立

(三个条件有一个不满足则按下栋来计算)

可分别确定各自的建筑高度,否则,建筑高度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 

(5)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6)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室间,室内外高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住宅最高可减掉3.7m)

(如果底部超过1.5m

二、建筑层数的计算

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下列空间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层数对住宅与公共都可用)

1、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

2、建筑底部设置的室内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3、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例:某16层民用建筑,一至三层为商场,每层建筑面积为3000平米;四至十六层为单元式住宅,每层建筑面积为1200平米;建筑首屋室内地坪高为0.000m室外地坪标高为0.300m,商场平屋面面层标高为14.6m,住宅平屋面面层标高为49.7m,女儿墙顶部标高为50.9m.根据《建筑设计防水规范》(GB50016)规定的建筑分类,该建筑的类别应确定为(  A  )。

A.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B.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C.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D.二类高层住宅建筑

注:标高是指建筑0算起

第二节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分级

一、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基本分级为A、B1、B2、B3

二、建筑材料及制品性能等级的附加信息和标识

烟气毒性等级(tO、t1、t2)

燃烧滴落物(do、d1、d2)

产烟特性等级(s1、s2、s3)

燃烧性能等级(A2、B、C、D)

燃烧性能等级(A、B1、B2、B3)

示例:GB8624 B1(B-s1、do、t1).表示属于难燃B1级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细化分级为B级,产烟特性等级为sl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为do级,烟气毒性等级为t1级。对于D级建筑材料及制品应给出产烟特性等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

 例:根据《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性能等级标识GB8624B1(B-s1.do.t1)中,t1表示(A )等级。

A.烟气毒性

B.燃烧滴落物/颗粒

C.产烟特性

D.燃烧持续时间

例:D级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附加信息包括(CD

A.aO(或a1、a2)

B.tO(或t1、t2)

C.s1(或s2、s3)

D.dO(或d1、d2)

E.bO(或b1、b2)

 

第三节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主要包括建筑内的墙、柱、梁、楼板、门、窗等

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包括一是构件的燃烧性能,二是构件的耐火极限。

一、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分

(一)不燃性

(二)难燃性

(三)可燃性

二、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耐火极限是指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至失支承载能力、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所用时间,用小时(h)表示

承载通力:在一定时间内抵抗垮塌的能力

完整性 :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焰和热气穿透或在背火面出现火焰能力

隔热性:在一定时间内使其背火面温度不超过规定值的能力

三个条件中有一个出现问题就认为这个构件挡不住火。耐火极限取三者中最小值   

例: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对一墙体进行耐火极限试验,试验记录显示,该墙体在受火作用至0.50h时粉刷层开始脱落,受火作用至1.00h时背火面的温度超过规定值,受火作用至1.20h时出现了穿透裂缝,受火作用至1.5h时墙体开始垮塌,该墙体的耐火极限是(A)h

A.1.0     B.0.5

C.1.2     D.1.5 

   第四节 建筑耐火等级

一、建筑耐火等级的确定

在防火设计中,建筑整体的耐火性能是保证建筑结构在发生火灾时不发生较大破坏的根本,而单一建筑结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是确定建筑整体耐火性能的基础。建筑耐火等级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柱、楼板、屋顶承重构件和吊顶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共分为四级。

一栋建筑中按级别最底决定耐火等级

防火墙的耐火等级是不能小于3小时的

耐火等级       主要构件性能

 一级      都是不燃

 二级      除吊顶为难燃外,其余都是不燃 

 三级      工业、吊顶、房间隔墙、非承重外墙、屋顶承重构件为难燃:

           民用:吊顶、房间隔墙为难燃,屋顶承重构件为可燃

           其余都是不燃

四级       除防火墙体为不燃外,其余构件可采用难燃或可燃。

工业建筑耐火极限

1)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就低于4小时

(2)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5小时和2小时

(3)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

(4)除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一二级d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有燃性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小时,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不应低于0.5小时

(5)4层及4层以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丁、戊类

(6)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内的房间隔墙,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应提高0.25小时。

民用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小时

(2)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小时。

(3)二级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 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4)二级耐火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小时: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米时,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小时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小时的不燃性墙体。

 工业与民用建筑

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厂房,多层仓库,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内采用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小时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小时和1小时。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

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燃材料,难燃材料,当采用可燃防水材料且铺设在可燃   ,难燃保温材料上时,防水材料或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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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宗花 · 2020-05-21 · 0

地铁公司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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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辉利 · 2020-04-14 · 0
第三节 防烟分区(超纲严重)
一、防烟分区的设置
1、防烟分区的划分:
(1)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
分区
(2)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位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2、防烟分区的面积:
对于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和人防工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防烟分区大小  
备注:当空间净高大于 9m 时,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住宅一般没有排烟系统的)
二、挡烟设施 ★★1、类型:用于防烟分区挡烟的设施主要有屋顶挡烟隔板、挡烟垂壁(不燃)和从顶棚下凸出不小于 500mm
等 。各类挡烟设施的安装高度不小于 500mm

  当烟隔壁包括①固定式②活动式

2、挡烟垂壁的检查
(1)查看外观,标识清楚,表面无损伤,安装无错位
(2)测量挡烟垂壁的搭接宽度
(3)测量挡烟垂壁边沿与建筑物结构表面的最小距离,此距离不得大于 20mm。
(4)使用秒表、卷尺测量挡烟垂壁的电动下降的或机械下降的运行速度和时间。
①卷帘式挡烟垂壁的运行速度应大于等于 0.07m/s
②翻板式挡烟垂壁的运行时间应小于 7s
③挡烟垂壁必须设置限位装置,当其运行至上、下限位时,能自动停止
二、挡烟设施
(5)采用加烟的方法使感烟探测器发出模拟火灾报警信号,或由消防控制中心发出控制信号,观察防烟分
区内的活动式挡烟垂壁是否能自动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
(6)切断系统供电,观察挡烟垂壁是否能自动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第四章 安全疏散
1、安全出口是直接通向室外的房门或直接通向室外疏散楼梯、室内的疏散楼梯间及其他安
全区的出口,是疏散门的一个特例。
2、疏散门是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门、直接开向疏散楼梯间的门(如住宅的户门)或 室外的门,不包括套间内的隔间门或住宅套内的房间门
第一节:安全疏散基本参数
一、疏散宽度(每年必考)
以疏散楼梯举例:
1、本层疏散总净宽度为 1m→本层 2 个疏散楼梯的总宽度为 1m→总净宽度是这个场地所有疏
散楼梯的宽度之和
2、一个疏散楼梯的宽度计算为 0.5m→显然不合理→故规定了单个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
(一)疏散总净宽度
疏散总净宽度=总疏散人数/100×百人宽度指标
举例:百人宽度指标为 0.6m/百人,总疏散人数为 500 人,则疏散总净宽度为 500/100x0.6=3m

1、厂房百人宽度指标(m/百人) 

注释:
①百人宽度指标→厂房内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
②建筑层数指总层数
③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
④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可分层计算,
(1)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的总净宽 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2)地下建筑内上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下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2、公共建筑百人宽度指标(m/百人)

注释:
①百人宽度指标→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其房间疏散门、安全 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在基础实务考,综合能力考的少)
②建筑层数指总层数,百人宽度指标取一个值。
③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建筑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确定,不供其他楼层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④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可分层计算,(1)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的总净宽 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2)地下建筑内上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 及以下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举例:
某公共建筑如图所示,
①请问地上第 1 层至第 2 层的疏散楼梯最小总净宽度为(
②地上第 3 层至第 4 层的疏散楼梯最小总净宽度为(
③地上第 1 层的疏散通道最小总净宽度为(
④地上第 3 层的疏散通道最小总净宽度为(
答案:
①4cm;后面(最高层)的人数来算,给第4层的人用,按第4层用
②2cm;后面(最高层)的人数来算
③3cm;疏散楼梯,按照本层算即可
④4cm;后面(最低层)的人数来算,给地下3层的人用,按地下3层
(二)疏散最小净宽度
1、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
不应小于 1.10m
2、高层公共建筑内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应符合表 5.5.18 的规定
3、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1.40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 1.40m 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4、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3.0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二)疏散最小净宽度
5、住宅建筑的户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90m,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10m。建筑高度不大于 18m 的住宅中一边设置栏杆的疏散楼梯,其 净宽度不应小于 1.0m
6、厂房内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 1.10m,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40m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 0.90m
厂房:1 梯 2 外 4 走道
助记总结:疏散最小净宽度
人员密集+观众厅:门宽 1.4+前后左右 1.4+3m 小巷
厂房:1 梯 2 外 4 走道
 
第一节:安全疏散基本参数
二、疏散距离
厂房安全疏散距离即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L)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主要包括房间内任一点至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之间的距离、直 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L=L1+L2)
(一)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
厂房越危险,疏散距离越短!!!
(二)公共建筑安全疏散距离(L=L1+L2
1、一般规定:
①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L2)见表格
②房间内任一点至该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L1):不应大于表格规定的袋 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二)公共建筑安全疏散距离(L=L1+L2
2、特殊规定(涨价-打折
①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加 25%。(1.25L)
②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可按规定增加 5m。(L2+5)
③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
a.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按规定减少 5m。(L2-5)
b.当房间位于袋型走道两侧或尽端时,按规定减少 2m。(L2-2)注意:多种条件复合
④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 。当层数不超过 4 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 15m处。(L3≤15m,层数≤4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 2 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 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 30m;当疏散门 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 10m 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 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加 25% 。
不包括用作舞厅和娱乐场所的多功能厅。
(三)住宅建筑安全疏散距离(L=L1+L2
1、一般规定
①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L2②户内任一点至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L1)
(L1)取袋形走道数字
 
2、特殊规定
①住宅建筑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增加 25%。(1.25L)
②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增加 5m。(L2+5)
③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
a.当户门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 5m。(L2-5)
b.当户门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 2m。(L2-2)
④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层数不超
4 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 15m 处。(L3≤15m,层数≤4)
 
第二节:安全出口与疏散门
一、门和口的数量
(一)一般原则
(二)特殊规定
1-3、厂房、仓库、住宅:1 个口
4、公共建筑:1 个口,1 个门
5-7、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借出口
8、公共建筑:局部突出一部梯
9、影剧礼体:算门数
 
1、厂房:1 个口
厂房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 应少于 2 个;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 1 个安全出口
2、仓库:1 个口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当仓库仅设 1 个安全出口时,应满足:
3、住宅:1 个口
住宅建筑的安全出口数量与建筑单元每层的建筑面积和户门到安全出口的距离有关,一般要
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少于 2 个,具体要求为:
总结:
1、一类高层住宅不能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2、单多层住宅每单元可以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650m2
②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15m
3、二类高层住宅每单元可以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650m2
②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10m
③户门需采用乙级防火门
④疏散楼梯均通至屋面
⑤并能通过屋面与其他单元的疏散楼梯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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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伟 · 2020-04-16 · 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联动控制信号 
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用于控制消防设备(设施)工作的信号。
联动反馈信号
受控消防设备(设施)将其工作状态信息发送给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信号。
联动触发信号 
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的用于逻辑判断的信号。
 
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
名词解释(要考的)
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区域 → 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宜采用区域报警系统。(没自动消防设施)
集中 → 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并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报警、联动设备)(有联动设备-集中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 “就要”关系)(双连锁①替代干式系统②防止管道误冲水)
控制中心 → 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已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 保护对象,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系统组成
区域 由火灾探测器(感烟感温)、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告诉控制器)、火灾声光警报器(叫人的)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系统中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集中 → 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
控制中心 → 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并确定主控制室。
 
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 3200 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 200 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 10%的余量;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 1600 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 100 点,
 
短路隔离器考的很多)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短路隔离器。

手动控制盘

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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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伟 · 2020-04-17 · 0
报警区域划分(上图防火控制器-小于0.5m)
1 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可将一个防火分区或一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也可将发生火灾时需要同时联动消防设备的相邻几个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2 电缆隧道的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封闭长度区间组成,一个报警区域不应超过相连的 3个封闭长度区间;道路隧道的报警区域应根据排烟系统或灭火系统的联动需要确定,且不宜
超过 150m
3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报警区域应由一个储罐区组成,每个 50000m³及以上的外浮
顶储罐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4 列车的报警区域应按车厢划分,每节车厢应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探测区域划分
1 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 500 ㎡;从主要入口能看
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 1000 ㎡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2 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和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 100m
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为 20m100m
 
下列场所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要考的)
1 敞开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2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走道、坡道。
3 电气管道井、通信管道井、电缆隧道。
4 建筑物闷顶、夹层。
 
点型感烟(左图)
不宜选择点型离子感烟:
1、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
2、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3、相对湿度经常大于 95%。
4、气流速度大于 5m/s
5、可能产生腐蚀性气体。
6、产生醇类、醚类、酮类等有机物质。
不宜选择点型光电感烟:
1、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
2、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3、可能产生蒸气和油雾。
4、高海拔地区。列场所宜选择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不用背-只要装火灾报警系统就得有-首选)
1 饭店、旅馆、教学楼、办公楼的厅堂、卧室、办公室、商场、列车载客车厢等。
2 计算机房、通信机房、电影或电视放映室等。
3 楼梯、走道、电梯机房、车库等。
4 书库、档案库等。
 
点型感温(右图)
1 相对湿度经常大于 95%。
2 可能发生无烟火灾。
3 有大量粉尘。
4 吸烟室等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或蒸气滞留的场所。
5 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等不宜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场所。
6 需要联动熄灭“安全出口”标志灯的安全出口内侧。
7 其他无人滞留且不适合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但发生火灾时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可能产生阴燃火或发生火灾不及时报警将造成重大损失的场所,不宜选择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温度在 0℃以下的场所,不宜选择定温探测器;温度变化较大的场所,不宜选择具有差温特性的探测器。
 
可能产生阴燃火或发生火灾不及时报警将造成重大损失的场所,不宜选择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温度在 0℃以下的场所,不宜选择定温探测器;温度变化较大的场所,不宜选择具有差温特性的探测器。
 
点型火焰/图像探测
1 火灾时有强烈的火焰辐射。
2 可能发生液体燃烧等无阴燃阶段的火灾。
3 需要对火焰做出快速反应。
 
线型探测器 包括:线型光束感烟、缆式线性感温、线型光纤感温
 
线型光束感烟
无遮挡的大空间或有特殊要求的房间,宜选择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1 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
2 可能产生蒸气和油雾。
3 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4 固定探测器的建筑结构由于振动等原因会产生较大位移的场所。
 
缆式线性感温
下列场所或部位,宜选择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1 电缆隧道、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桥架。
2 不易安装点型探测器的夹层、闷顶。
3 各种皮带输送装置。
4 其他环境恶劣不适合点型探测器安装的场所。
 
线型光纤感温
下列场所或部位,宜选择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
1 除液化石油气外的石油储罐。
2 需要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易燃易爆场所。
3 需要监测环境温度的地下空间等场所宜设置具有实时温度监测功能的线型光纤感温火
灾探测器。
4 公路隧道、敷设动力电缆的铁路隧道和城市地铁隧道等。
 
多孔吸气式
下列场所宜选择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1 具有高速气流的场所。
2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不适宜的大空间、舞台上方、建筑高度超过 12m 或有特殊
要求的场所。
3 低温场所。
4 需要进行隐蔽探测的场所。
5 需要进行火灾早期探测的重要场所。
6 人员不宜进入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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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伟 · 2020-04-21 · 0
4、公共建筑:1 个口,1 个门
(1)公共建筑:1 个口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
不应少于 2 个。设置 1 个安全出口或 1 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单层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 ㎡且人数不超过
50 人。
除医疗建筑,老年照料设施,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下表规定的公共建筑,可只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③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的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 ㎡ 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 50 ㎡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 15
(2)公共建筑:1 个门
公共建筑内各房间疏散门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少于 2 个。当房间仅设 1 个疏散门时,需要满足
下列条件:
①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50m2对于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75m2
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120m2
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于走道尽端的房间
建筑面积应小于 50m2 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90m 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 15m、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200m2 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40m
③位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的厅、室或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 50 ㎡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 15
④位于地下或半地下的房间 设备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 ㎡;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 50 ㎡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 15
 
助记总结:公共建筑 1 个门
 
精准走位
一、门和口的数量
(一)一般原则
(二)特殊规定
1-3、厂房、仓库、住宅:1 个口
4、公共建筑:1 个口,1 个门
5-7、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借出口
8、公共建筑:局部突出一部梯
9、影剧礼体:算门数
5、厂房:借出口
3.7.3
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
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 1 个直通室外的独立安全出口
6、仓库:借出口
3.8.3
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
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 1 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7、公共建筑:借出口
5.5.9 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的防火分区,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时,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
区进行分隔;
2、建筑面积大于 1000m²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0m²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1 个;
3、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其按本规范第 5.5.21 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 30%,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按照本规范第5.5.21 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
 
一、二级公共建筑:
①面积>1000 ㎡:借宽度(30%)
②面积≤1000 ㎡:借数量+借宽度(30%)
助记总结:
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借出口
8、公共建筑:局部突出一部梯
5.5.11 设置不少于 2 部疏散楼梯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当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 2 层、人数之和不超过 50 人且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m²时,高出部分可设置 1 部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外设置 1 个直通建筑主体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且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助记:
9、影剧礼体算门数
5.5.16 剧场、电影院、礼堂和体育馆的观众厅或多功能厅,其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
不应少于 2 个,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剧场、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或多功能厅,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
250 人;当容纳人数超过 2000 人时,其超过 2000 人的部分,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 400
(助记:250←2000→400
2、对于体育馆的观众厅,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 400 人~700 人。
 
第二节:安全出口与疏散门
精准走位
二、门和口的设置要求
1、门和口的距离
2、疏散门的形式(必须掌握)
3、安全出口的防护挑檐
1、门和口的距离
5.5.2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m
2、疏散门的形式
6.4.11
建筑内的疏散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
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 60 人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 30 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助记:
甲乙厂,不商量,三十六十不限向
②仓库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平开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侧
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甲乙仓平开门)
助记:
甲乙仓,不商量,手拉卷帘靠外墙
③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其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④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
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
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⑤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且紧靠门口内外各
1.4m 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疏散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3、安全出口的防护挑檐
5.5.7 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 1.0m 防护挑檐
 
第三节:疏散楼梯与楼梯间
一、楼梯间的类型(理解)
二、楼梯间的选择
1、厂房和仓库:
2、住宅
总结:
敞开+电梯井=封闭
敞开+电梯井+乙级门=敞开
封闭+乙级门=敞开
3、公共建筑
备注:
(1)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疏散楼梯可按本规范有关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2)老年人照料设施的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宜与敞开式外廊直接连通,不能与敞开式外廊直接连通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其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参考资料 :当老年人照料设施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或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时,本条中“筑高度大于 24m 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包括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全部或部分楼层的楼地面距离该建筑室外设计地面大于 24m 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4、地下建筑
三、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通用要求
6.4.1 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0m
②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③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④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常考)
⑤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⑥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
敞开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
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6.4.8建筑内的公共疏散楼梯,其两梯段及扶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
6.4.4
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不应共用楼梯间,确需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2、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首层扩大楼梯间/前室
封闭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防烟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前室,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2)门的要求
封闭楼梯间: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防烟楼梯间: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防烟的要求
封闭楼梯间: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采用防烟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应设置防烟设施
总结: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要求防烟(自然/机械防烟
(4)洞口的要求
封闭楼梯间: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防烟楼梯间: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例外:
①对于住宅建筑,由于平面布置难以将电缆井和管道井检查门开设在其他位置时,可以设置在前室或合用前室内,但检查门应采用 [展开全文]
彭志伟 · 2020-04-18 · 0
四、电梯井和管道井等竖向井道
建筑内的电梯井和管道井是火灾烟气和火灾蔓延的通道之一,在火灾时极易产生烟囱效应。
电缆井、管道井、排(气)烟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均分别独立设置

助记:
防火墙 3h—甲级门(1.5h)
电梯井(一二级)2h—乙级门(1h)
其它井 1h—丙级门(0.5h)
 
五、建筑外(幕)墙
建筑中采用落地窗,上、下层之间不设置实体墙的现象比较普遍,易导致火灾通过外墙上的开口在水
平和竖直方向上蔓延。对采用幕墙的建筑,主要因大部分幕墙存在空腔结构,这些空腔上下贯通,在火灾时会产生烟囱效应
1、分隔要求2、对于住宅建筑,还需要检查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当小于 1.0m 时,开口之间要设置凸出外墙不小于 0.6m 的隔板
3、每层缝隙的封堵
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弹性和防火性能的材料填塞密实。这种材料可以
不燃材料,也可以是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难燃材料
六、变形缝
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等各种变形缝的设置,是为防止建筑变形影响建筑结构 安全和使用功能,也是火灾蔓延的途径之一,尤其是纵向变形缝具有很强的拔烟、拔火作用。
1、变形缝的构造基层和填充材料必须为不燃烧材料
2、变形缝内不得敷设电缆、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必须穿过时,在穿过处加设不燃材料
制作的套管或采取其他防变形措施,并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对其进行封堵。
3、当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时,两侧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 70℃的防火阀
 
第二节 防火分隔设施
防火分隔设施是指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焰蔓延,把整个建筑内部空间划分成若干个较小防火隔间的物体。
一、防火墙
1、定义
①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不燃性墙体
②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或钢筋混凝土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的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
屋面结构层的底面
③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④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被破坏时,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
2、耐火极限的要求
①防火墙: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不燃性墙体。
甲、乙类厂房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4.00h
3、分隔的要求
(1)一般规定
防火分区→防火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
②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特殊要求
①为适应生产需要建设大面积厂房和布置连续生产线工艺时,防火分区采用防火墙分隔比较困难。对此,
除甲类厂房外,规范允许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或防火卷帘等进行分隔。
库房防火分区之间的水平分隔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不能采用其他分隔方式替代
甲、乙类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仓库防火分区都是用防火墙)
助记:
甲厂苍不替代
甲乙苍不开口
(2)特殊要求
④对于丙、丁、戊类仓库,在实际使用中确因生产工艺、 物流等用途需要开口的部位,需采用与防火墙等效的措施,如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分隔,开口部位的宽度一般控制在不大于 6.0m ,高度宜控制在 4.0m
以下
4、设置要求
①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 1.00h,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 0.50h 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 0.5m 以上。
②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水平距离天窗端面小于 4.0 m,且天窗端面为可燃性墙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
③建筑外墙为难燃性可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 0.4m 以上,且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均应为宽度不小于 2.0m 不燃性墙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外墙的耐火极限。
④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 该距离不限。
⑤建筑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确需设置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其他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确需穿过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紧密填实,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管道为难燃及可燃材料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
助记总结:
6.1.5 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
6.2.9 电梯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
3.4.6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6.3.4 电线、电缆、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不宜穿过建筑内的变形缝,确需穿过时,应在穿过处加设不燃材料制作的套管或采取其他防变形措施,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总结:
防火墙—严禁穿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电梯井—严禁穿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穿无关电线电缆
消控室—严禁穿无关电线电缆
变形缝—不宜穿,有措施可以穿
 
结论:
有设备的不穿无关电线电缆(电梯井+消控室)
有人的不穿可燃气体+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电梯井+防火墙)
变形缝有措施都可以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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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伟 · 2020-04-19 · 0

第三节:疏散楼梯与楼梯间

5、前室的面积
6.4.3 防烟楼梯间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①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 6.0m²;住宅建筑,不应小于
4.5m²
②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
10.0m²;住宅建筑,不应小于 6.0m²
助记:前室面积
6、扇形踏步的要求
6.4.7 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扇形踏步;确需采用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于10°,且每级离扶手250m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0mm
7、楼梯间的检查(考过一次)
  在设计人数最多的楼层,选择疏散楼梯扶手与楼梯隔墙之间相对较窄处测量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并核查与消防设计文件的一致性。每部楼梯的测量点不少于 5 个,宽度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 5%(这数不考)
 
第四节:疏散走道
疏散走道是指发生火灾时,建筑内人员从火灾现场逃往安全场所的通道。
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楼梯间→门、口、道、梯
 
一、设置要求:
疏散走道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 1 ) 走道应简捷,并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诱导灯。
( 2 ) 在 1.8m 高度内不宜设置管道、门垛等凸出物,走道中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 3 ) 尽量避免设置袋形走道。
( 4)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第五节:避难设施
避难走道主要用于解决大型建筑中疏散距离过长,或难以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等问题。避难走道和防烟楼梯间的作用类似,疏散时人员只要进入避难走道,就可视为进入相对安全的区域。
一、避难走道(要求)
 
助记:避难走道 315,甲乙 66 不同路
第五节:避难设施
精准走位
避难层(间):避难层(间)是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
①避难层(间)—超高层
②避难间—高层病房楼
③避难间—老年人照料设施
门、口、道、梯+避难走道、避难层(间)、病房楼的避难
 
二、避难层(间)
5.5.31
建筑高度大于 100m 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5.5.23 建筑高度大于 100m 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 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 50m。
②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③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宜按 5.0 人/m²计算。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设备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 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注: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
总结:
设备管道区—3h
设备间—2h
管道井—2h
 
⑤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⑥应设置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
⑦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应急广播
⑧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应设置明显指示标志。
⑨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防烟:楼梯间、前室、避难间、避难走道
排烟:房间、走道、中庭
 
助记:55552 甲门乙窗
①距离救援场地≤50 米
②间隔≤50 米
③人员密度 5 人/㎡
④出入口距离 5m
⑤2h/3h(管道井、设备间/设备管道区)
⑥甲级门(管道井、设备间)
⑦乙级窗(外窗)
 
三、避难间(高层病房楼)
5.5.24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
列规定:
①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 2 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 25.0m²确定。
②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
注:避难间可以利用平时使用的房间,如每层的监护室,也可以利用电梯前室,但合用前室不适合用作避难间,以防止病床影响人员通过楼梯疏散。
③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④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消防应急广播
⑤避难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⑥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助记总结:避难场所的消防设施
 
助记:22225 甲门乙窗
①≥2 层高层病房楼设置
②≤2 个护理单元
③2h 隔墙
④净面积≥25 ㎡/护理单元
⑤甲级门(疏散门)
⑥乙级窗(外窗)
 
四、避难间(老年人照料设施)
1、3 层及 3 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m²(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三层及以上楼层)的年人照料设施,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 1 间避难间;
注:当老年人照料设施设置与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直接连通的开敞式外廊、与疏散走道直接连通且符合人员避难要求的室外平台等时,可不设置避难间。
2、避难间内可供避难的净面积不应小于 12m²,避难间可利用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电梯的前室,其他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 5.5.24 条的规定(病房楼避难间)
3、供失能老年人使用且层数大于 2
(≥3 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按核定使用人数配简易防毒面
 
老年人 按照 疏散楼梯 来算
病房楼 按照 护理单元 来算
 
助记:123 3 123 甲门乙窗
①1 间避难间(每部疏散楼梯)
②≥2 层设置
③≥3 层且总建筑面积>3000m²
④净面积≥12 ㎡
⑤≥3 层供失能老年人配备防毒面具你 
 
助记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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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伟 · 2020-04-22 · 0
防烟与排烟系统
名词解释
防烟系统 
通过采用 自然通风方式/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防止/阻止 火灾烟气在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空间 内积聚/的系统
 
防烟系统分为自然通风系统和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保护安全区域: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
 
排烟系统 
采用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的方式,将房间、走道等空间的火灾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
 
分为自然排烟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保护房间、走道)
 
自然排烟 
利用火灾热烟气流的浮力和外部风压作用,通过建筑开口将直接排至室外
 
挡烟垂壁
用不燃材料制成,垂直安装在建筑顶棚、梁或吊顶下,能在火灾时形成一定的蓄烟空间
的挡烟分隔设施。
 
挡烟垂壁
用不燃材料制成,垂直安装在建筑顶棚、梁或吊顶下,能在火灾时形成一定的蓄烟空间
的挡烟分隔设施。
 
排烟防火阀 
安装在机械排烟系统的管道上,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排烟管道内烟气温度达到
280℃时关闭,并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漏烟量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隔烟阻火作用的阀门。
一般由阀体、叶片、执行机构和温感器等部件组成。
 
排烟阀 
安装在机械排烟系统各支管端部(烟气吸入口)处,平时呈关闭状态并满足漏风量要求,
火灾时可手动和电动启闭,起排烟作用的阀门。一般由阀体、叶片、执行机构等部件组成。
 
独立前室 
只与一部疏散楼梯相连的前室。
 
共用前室 
(居住建筑)剪刀楼梯间的两个楼梯间共用同一前室时的前室。
 
合用前室
防烟楼梯间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时的前室。
 
防烟系统
建筑防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因素,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或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 50m 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 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防烟系统的选择,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采用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
2)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 20 ㎡,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 30 ㎡。
 
2 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 50m 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 100m 的住宅建筑,
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2 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 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总结:
防烟系统排烟系统,防烟系统是保护什么?是保护前室、楼梯间的对吧,防烟系统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正压送风,在50米以下,100米以下情况下,我们可以用自然通风。50米以上,100米以上的情况下必须用机械,但是50米,100米以下有三种特殊情况,一种就是超级前室,一种是正对送风,还有一种是独用前室。
前室风口常闭,楼梯间风口常开
 
自然通风(1)前室:2平方、3平方(2)楼梯间:顶上1平方的窗、没5层加起来不小于5立方,设置间隔不小于三层(3)避难层:不同朝向的都得有一个窗/不小于2平方,所以的窗加起来不小于地面面积的百分之2
机械正压送风(1)直管式送风:前室每层放一个,(2)设置间隔不小于三层(3)排烟风机20m、6m、(4)风速:金属管道20m/s;非金属管道15m/s;送风口风速不应小于等于7ms要考的不宜采用土建管道 
 
风机自然通风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 10 ㎡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 10m 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 5 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 20 ㎡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 3 层。  
 
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 20 ㎡ ,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应小于 30 ㎡ 。(自然通风正规设置方式)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避难层(间)应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 2%,且每个朝向的面积不应小于 20 ㎡ 。(建筑高度超过100m)
 
可开启外窗应方便直接开启,设置在高处不便于直接开启的可开启外窗应在距地面高度为
13m15m 的位置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机械(正压送风)通风
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建筑,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高度不应超100m(知道即可)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 50m 的建筑,当楼梯间设置加压送风井(管)道确有困难时,楼梯间可采用直灌式加压送风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大于 32m 的高层建筑,应采用楼梯间两点部位送风的方式,送风口之间距
离不宜小于建筑高度的 12
2 送风量应按计算值或本标准第 342 条规定的送风量增加 20%;
3 加压送风口不宜设在影响人员疏散的部位。
 
机械加压送风风机宜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送风机的进风口应直通室外,且应采取防止烟气被吸入的措施。
2 送风机的进风口宜设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下部。
3 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
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
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60m;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
应小于 200m4 送风机宜设置在系统的下部,且应采取保证各层送风量均匀性的措施。
5 送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送风机房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 的规定。(2小时隔墙,甲级防火门)
6 当送风机出风管或进风管上安装单向风阀或电动风阀时,应采取火灾时自动开启阀门
的措施。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管道送风,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送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内壁应光滑。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 20ms;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非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 15ms;送风管道的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的规定。

 

机械排烟
  同一个防烟分区应采用同一种排烟方式。(红管正压送风,蓝管排烟)
防烟分区
  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本标准第 462 条规定的储烟仓厚度。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小于或等于 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的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 20%,且不应小于 500mm
  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 10%,且不应小于 500mm。同时储烟仓底部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安全疏散所需的最小清晰高度,最小清晰高度应按本标准第 469 条的规定计算确定。
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 3m 的区域,其最小清晰高度不宜小于其净高的 1/2,其他区域的最小清晰高度应按下式计算:
Hq1.60.1·H
4.6.9式中:Hq—最小清晰高度(m);
H'—对于单层空间,取排烟空间的建筑净高度(m);对于多层空间,取最高疏散楼
:1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的走道宽度不大于 2.5m 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不应大于60m
2 当空间净高大于 9m 时,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
3   汽车库防烟分区的划分及其排烟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自然排烟设施
防烟分区内自然排烟窗(口)的面积、数量、位置应按本标准第 463 条规定经计算确定,
且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自然排烟窗(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30m。当工业建
筑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其水平距离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 28 倍;当公共建筑空
间净高大于或等于 6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其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375m
自然排烟窗(口)开启的有效面积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的相关规定。(2000平方米)
层的层高(m)。(要考的)
 
[展开全文]
彭志伟 · 2020-04-23 · 0
第六节 安全区的连通
5.3.5 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00m2 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m2 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
部连通时,应采用符合规定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
间等方式进行连通。
(助记:超火分隔/奸臣难防
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并应符合本规
范第 6.4.12 条的规定;
防火隔间的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隔墙,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6.4.13 条的规
定;
避难走道应符合本规范第 6.4.14 条的规定;
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双甲门)
 
一、下沉式广场
6.4.12 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分隔后的不同区域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3m。室外开敞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可能导致火灾蔓延的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应小于 169m²
②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内应设置不少于 1 部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当连接下沉式广场的分区需利用下沉广场进行疏散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室外开敞空间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③确需设置防风雨篷时,防风雨篷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该空间地面面积的 25%,开口高度不应小于 1.0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 60%计算。
 
6.4.13 防火隔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6.0m²
②防火隔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③不同防火分区通向防火隔间的门不应计入安全出口,门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 4m
④防火隔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 级
不应用于除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
备注:防火隔间的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隔墙
助记:
防火隔间单用途
家家有事不算数(甲甲64)

 

第五章 防爆检查
第五章 防爆检查
第一节 建筑防爆
第二节 采暖系统
第三节 通风空调系统
第四节 电气防爆
参考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 年版)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第一节:建筑防爆
一、布局和布置
3.6.8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
3.6.9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贴邻外墙设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3h 防火隔墙(抗暴)
 
混知识点:
3.3.5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注:防爆墙为在墙体任意一侧受到爆炸冲击波作用并达到设计压力时,能够保持设计所要求的防护性能的实体墙体。防爆墙的通常做法有:钢筋混凝土墙、砖墙配筋和夹砂钢木板。
 
一、布局和布置
3.6.10 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有爆炸危险的区域与相邻区域连通处,应设置门斗等防护
措施。门斗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与楼梯间的门错位设置。
二、泄压设施
3.6.1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3.6.2
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泄压设施
3.6.3 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应采用安全玻璃等在爆炸时不产生尖锐碎片的材料。
①泄压设施的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
②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墙体的质量不宜大于 60kg/m²
③屋顶上的泄压设施应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
3.6.5 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宜采用轻质屋面板作为泄压面积。顶棚应尽量
整、无死角,厂房上部空间应通风良好
3.6.7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宜布置在单层厂房靠外墙的泄压设施或多层厂房顶层靠外墙的泄
压设施附近。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宜避开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布置。
3.6.6
规定:
①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②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其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
③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确需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地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粉尘、纤维
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且应在与相邻厂房连通处采用防火材料密封。
三、预防措施
3.6.6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②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其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
③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确需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地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粉尘、纤维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且应在与相邻厂房连通处采用防火材料密封。3.6.11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厂房,其管、沟不应与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下水道应设置油设施。
3.6.12
  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采取防止 浸渍的措施。
  防止液体流散的基本做法有两种:一是在桶装仓库门洞处修筑漫坡,一般高为 150mm-300mm;二是在仓库门口砌筑高度为 150mm-300mm 的门坎,再在门坎两边填沙土形成漫坡,便于装卸。
 
第二节:采暖系统
一、采暖形式
9.2.2
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严禁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
9.2.3
下列厂房应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供暖
①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蒸气、粉尘或纤维与供暖管道、散热器表面接触能引起燃烧的厂房;
②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引起自燃、爆炸或产生爆炸性气体的厂房。
总结:遇热易爆+遇水易爆→不循环热风
二、采暖要求
9.2.1 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 82.5℃。输煤廊的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 130℃
9.2.4 供暖管道不应穿过存在与供暖管道接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房间,确需穿过时,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9.2.5 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大于 100℃时,不应小于 100mm 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②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不大于 100℃时,不应小于 50mm 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9.2.6 建筑内供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应采用不燃材料
2 对于其他建筑,宜采用不燃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第三节:通风空调系统
一、空气循环
9.1.2  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 25%
9.1.4  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应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二、送风与排风
9.1.3  甲、乙类厂房服务的送风设备排风设备应分别布置在不同通风机房内,且排风设备不应和其他
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
9.3.2  厂房内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
9.3.3  甲、乙、丙类厂房内的送、排风管道宜分层设置。当水平或竖向送风管在进入生产车间处设置防火阀时,各层的水平或竖向送风管可合用一个送风系统(送风管和防火阀能合用,排风管不行)
9.3.9  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排风系统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②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③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点,不应暗设
 
三、防爆风机
9.3.4  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系统应采用防爆型的通风设备。当送风机布置在单独分隔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时,可采用普通型的通风设备。
9.3.16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燃气锅炉房应选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当采取机械通风时,机械通风设施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燃油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 3 次/h 确定,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 6 次/h 确定;
②燃气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 6 次/h 确定,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 12 次/h 定。
 
四、除尘器
9.3.5  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对于遇水可能形成爆炸的粉尘,严禁采用湿式除尘器
9.3.8  净化或输送有爆炸危险粉尘和碎屑的除尘器、过滤器或管道,均应设置泄压装置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应布置在系统的负压段上
9.3.7 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宜布置在厂房外的独立建筑内,建筑外墙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
  具备连续清灰功能,或具有定期清灰功能且风量不大于 15000m³/h、集尘斗的储尘量小于 60kg 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可布置在厂房内的单独房间内,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隔墙1.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第四节:电气防火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0.2.2 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气体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10.2.3 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直接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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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伟 · 2020-04-26 · 0

燃烧的定义: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的区分。充分条件要保证足量的数量与浓度。

 必要条件具备不一定能烧,充分条件达到才能烧起来。

 有焰燃烧的四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链式反应自由基。

燃烧的瞬间分为着火爆炸,燃烧的形态分为气体燃烧,固体燃烧,液体燃烧。

闪点。燃点,自燃点都是温度越低越危险。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30人死,100人重伤,一亿元损失。

重大火灾事故,10人死,50人重伤。5000万损失,

较大火灾事故,3人死,10人重伤,1000万损失。 

一般火灾3人以下死,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损失,

按照从重就高 原则来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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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春阳 · 2020-05-02 · 0

二、民用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平面布置
助记总结:3 个原则+4 个特例
 
原则 2:防火分隔(2+1+乙)2 小时防火隔墙,1 小时楼板,乙级防火门
例外:电影院为甲级门(看一出电影,奇门遁甲)
 
原则 3:地下楼层位置(有病不争第 1,玩不争第 2,其它不争第 3
①幼儿园、医院住院部分不能在地下 1 层
②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能在地下 2 层
③其它场所不能放在地下 3 层
 
 
特例 1:幼儿园电影院有独立的安全出口
 
特例 2:10 米以下风水不好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水泵房不能放在 10 米以下
 
特例 3:甲乙不下地,甲乙不入户
①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的甲乙类物品都不能设置在地下
②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 民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的储藏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
 
特例 4:歌舞娱乐>会议厅、多功能厅+电影院、剧院、礼堂
 
 
 
1、商店、展览建筑
2、儿童用房、儿童活动场所
3、老年人照料设施
4、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
5、教学建筑、菜市场和食堂
6、会议厅、多功能厅
7、剧院、电影院、礼堂
8、歌舞娱乐放映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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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伟 · 2020-04-29 · 0

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   往年大概5分左右

是后续很多章节的基础,基本概念需要弄清楚

第二篇:建筑的防火   往年大概37分左右

第三篇:消防设施    往年大概60分左右

第四篇:                   往年大概20分左右

 

第一篇  消防基础知识

  第一  二   三章  燃烧  火灾  爆炸

   燃烧: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 、发光、发烟现象

 

 

燃烧分成有焰燃烧无焰燃烧,多数可燃物质的燃烧都是蒸气或者气体的状态下进行,称为有焰燃烧

而有的的固体物质则不能变成气态,其燃烧只发生在氧气和固体表面的氧化还原反应,称为无焰燃烧

 燃烧的条件:三个必要条件

可燃物 

助燃物【氧化剂】

引火源【本质上是温度】

充分条件:足够数量或者浓度的可燃物

              足够数量或者浓度的助燃物

               足够能量的引火源

               并且三者要相互作用

燃烧的链式反应理论   自由基作为中间体

因此用着火四面体来表示有焰燃烧的四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  和链式反应自由基

 

燃烧的类型:着火和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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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群 · 2020-05-01 · 0

轻危:老少宅男低伴侣,自闭在家睡走道

一只标准喷头保护面积:2012,我摇摇我舅。

水流指示器报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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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勇 · 2021-06-09 · 0

qwer owq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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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3 · 2020-05-10 · 0

火焰是气体(气相)

多数可燃物质的燃烧是在蒸气或气体称为有焰燃烧

烟是小颗粒是固体

气体、液体只会发生在有焰燃烧,容易热解,升华或者融化蒸发的固体主要为有焰燃烧,

而有的固体物质则不能称为气体,液体

燃烧的必要条件:燃烧发生时,着火三角形,三个必要条件可燃物、阻燃物、引火源必须同时具备

燃烧的充要条件:具备足够数量或者浓度的可燃物;具备足够数量或浓度的助燃物;具备足够能量的引火源。上述三者相互作用

可以用着火四面体来表示有焰燃烧的四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和链式反应自由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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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娟 · 2021-06-15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