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了《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有关申报程序调整的通知》,其中调整了个人信息附件审核流程,完善了个人基本信息修改注意事项,具体事项如下:

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有关申报程序调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执业注册管理信息化水平,我中心于2019年12月31日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系统在这三个多月的使用过程中,我中心陆续收到个人和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简化流程,经研究决定,调整个人信息附件审核流程,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修改注意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0年3月30日起,首次在系统办理个人实名认证的二级建造师,按照系统引导页面,填写账号信息、上传附件、完善个人信息,进行统一身份认证等步骤,完成后申请人即可登录业务申请页面。附件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初始、增项、延续和重新注册业务,在附件审核过程中,申请人仅可办理注销注册业务。2020年3月30日之前已在系统办理个人实名认证的可直接申请各项注册业务。

2、若附件审核不通过,申请人可登录系统个人版的“个人信息修改”栏目,根据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不通过原因进行修改。申请人应认真按照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不通过原因修改,未审核通过的附件须一次性修改到位,否则,可能导致提交修改的附件全部退回。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