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隧道内附属构筑物(如风机房、变压器洞室、水泵房、柴油发动机房等)应采用耐 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50h 的楼板、顶板乙级防火门与隧道分开。

 

2、在两孔车道之间的中间管廊内设置安全通道,并沿纵向每隔 80 ~ 125m 向安全通 道内开设一对安全门。在圆形隧道的两孔隧道之间设置连接通道,并在通道的两端设置防火门。设 有安全通道情况下,其安全口的设置间距一般可取 80 ~ 125m,当设有其他相应的安全疏散措施时, 间距可适当放大。

 

3、隧道内应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隧道内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 20L/s,隧道外 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 30L/s,消火栓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严寒地区隧道外的消火栓及给水 干管宜设置保温设施。如有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隧道,宜设置泡沫消火栓系统。隧道内的消火栓 间距不大于 50m。

 

4、隧道入口处 100 ~ 150m 处,应设置报警信号装置。隧道封闭长度超过 1000m 时, 宜设置消防控制室。隧道长度小于 1500m 时,可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

 

5、防灾控制室应与消防部门设置直线电话。隧道内应设置消防紧急电话,一般每 100m 宜设置一台。

 

6、高速公路隧道应设置不间断照明供电系统。长度大于 1000m 的其他交通隧道应设 置应急照明系统。应急照明应采用双电源双回路供电方式,并保证照明中断时间不超过 0.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