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考试定于11月7日至 8 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1月7日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2:00-4: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8日 上午 9: 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考点设在省直、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 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 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显示的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4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 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7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5 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3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5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4 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2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 作满 4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3 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1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2 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1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2 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 1 年。

 

三、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 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 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报名系统显示的级别为“免一科”)。

1、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已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勘察设计行业各专业 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四、其他事项

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 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 可以累加(脱产学习时间除外)。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 1。各地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 2。

 

通知原网址:

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6776